付临门走进商户 开展“不得拒收现金”宣传活动
发布时间:2021-03-23 15:29

付临门走进商户 开展“不得拒收现金”宣传活动

去年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〔2020〕第18号》。

公告称,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充分考虑非现金支付与现金支付的兼容性,做好对服务对象的提示,不得要求或诱导其他单位、个人拒收现金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,不得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无现金支付或歧视现金支付概念。

金融机构与客户面对面办理金融业务涉及现金收付及费用缴纳的,金融机构应在营业场所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。金融机构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公共服务收费受托方的,应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。

付临门走进商户 开展“不得拒收现金”宣传活动

值此3·15宣传活动之际,付临门组织市场部及各分公司,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和渠道,以通俗易懂的形式,持续开展面向老年人的银行卡支付、移动支付等知识宣传普及活动,帮助老年人熟悉支付产品与服务的使用流程,缩小“数字鸿沟”。加强支付安全、个人支付敏感信息保护、防范涉诈涉赌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宣传,曝光典型违规案例,强化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,帮助老年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。本次走进商户,向其宣传“不得拒收现金”是系列宣传活动中的一部分。

此次宣传活动,受到了广大商户和群众的欢迎和好评,向各界群众普及人民币知识,不仅引导大家自觉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,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币法规的认识,也用付临门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央行金融服务为民的理念。为打造安全、高效、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作出一份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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